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
2023/06/07
漯河首份
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
“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责令你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尽到对童童(化名)的监护义.务....”近日.在办理一-起夫妻婚内因子女抚养问题引发的纠纷案时.漯河市中级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王路明对义务履行人、被监护人生母发出了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据了解,2018年出生的童童经医院诊断.存在智力低下、学语延迟、肌张力障碍等症状,父母因闹离婚引发诉讼。在法院未准许离婚的情况下,童童母亲于2022年从家中搬离,童童跟随父亲生活。父母因婚生子抚养问题协商无果,再次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根据童童的特殊情况,母亲应积极履行监护责任,不能因为家庭纠纷使孩子脱离母亲的看护,享受不到应有的足够的母爱.遂依法对童童母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宋庆党翟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