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拟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单
2021/08/06
公 告
彭志明等65人,因无理由长期旷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决定拟与彭志明等65人解除劳动合同,通过登报公告向你们送达,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
2021年8月4日
附件: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拟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名单
彭志明 陈耀章 温冠豪 张小保 张泽华 成 煜 李树立
张武宾 裴 磊 王得义 高石芳 王小飞 赵全营 贾运东
刘小雷 王行子 王 兵 江拴柱 朱金彪 贾兴奇 裴治民
张明朝 裴建设 段云南 张学明 靳现子 王 赐 崔小伟
王海生 贾向东 张向阳 熊茂俊 吕 涛 杨宗超 王 彬
陈逃生 王 磊 李 乐 贾明泉 王小宝 王治伟 王非非
刘 梁 张斌斌 陈 培 史继超 范保忠 陈 凯 刘 静
徐慧敏 孟庆暖 林新强 陈 琳 周 刚 赵振阳 张竟珉
彭园莉 关 旭 陈正伟 李 强 孙孟杰 时 凯 刘 杰
刘松松 李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