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预重整公告
2021/08/26
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预重整
公 告
获嘉县人民法院根据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申请,于2021年8月20日作出(2021)豫0724破申1-1号决定书,决定对新乡永金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担任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9月27日前向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6楼606室,河南明天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徐廷印,联系电话: 18624918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